本人2011年在张家港出的工伤,已认定工伤,出院后一直在家拿伤残津贴,当时本人工资4500,问题是明年退休了?
[律师回复] 您的情况涉及工伤待遇的追索,这些费用属于您应得的法定赔偿,但已过去多年,诉讼时效是关键问题。首先,陪护费、工资差额和车旅费属于工伤待遇的一部分,单位未支付是违法的。但您需要尽快行动,因为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通常为一年,从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。您明年退休,单位可能以时效已过为由拒绝支付。建议您立即收集所有证据,包括工伤认定书、鉴定书、工资单、住院记录、大福体育官方app下载票据等,向单位正式提出书面索赔要求,并保留送达凭证。如果单位拒绝,您需要尽快申请劳动仲裁,否则可能因时效问题无法追回。退休后,您仍可主张这些费用,但时效风险更高。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,如果仍有疑问,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大福体育网页版登录入口。